我們常說,遇見了不對的人,要“快刀斬亂麻”;遇見了對的人,要好好愛護、珍惜。
愛他,就不要遲疑不決,要堅信自己的那份感覺,感覺對了,一切也就對了。
在這個一切講究快節奏的現代社會,如果誰還反對一見鍾情,那誰就是保守過時了;如果誰還認為愛情需要慢慢了解,慢慢培養感情,誰就是不解風情了。

對於現在的男孩、女孩而言,戀愛不需要理由,需要的是一種觸電的感覺。
一對個性、興趣、嗜好、習慣全都密切融合的男女,就像是遇見了另一個自己般的喜悅,閃電進入“狀況”乃至步入結婚禮堂是件很自然的事情。
因為情侶交往時間的長短和感情的成熟度不成正比。
一份需要長久經營才能有結果的感情可能正是一場“不對”的戀情。戀人們因為個性等各方面的懸殊太大,而導致彼此之間需要長久的時間去調適;
可能是遇到的人不對、時間不對、空間不對、年齡不對、心理成熟度不對;越是不對的戀情,越需要長久的時間去經營。
兩個“不對”的人在一起久了,會演變成一種“習慣”,習慣有他陪、習慣和他吵架、習慣他的聲音、習慣他的脾氣,久而久之也就莫名其妙地變成了“感情”,變成了一種自欺欺人的“虛情”。
如果愛情長跑使兩人跑得失去了激情、失去了信任,失去了彼此相處的能力,那麼這種“長跑”不要也罷。
戀愛好比買彩票,拼的就是一個感覺,一要看准,二要下手快,三要勇敢,懷著衝鋒陷陣的決心,不管,不顧,一頭紮下去,心甘情願深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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