恭喜成功轉型為「潮流教父」嘅陳冠希,再次成為國際新聞頭條。事關日前佢就被已經「分手」兩年嘅全球體育用品霸主Nike告上法庭。
Nike喺美國加州嘅法院入稟,控告Edison及其公司違反合約,索償12.65萬美元(約99萬港紙)。港真,呢筆錢真係唔多,

尤其對於Nike嚟講,睇怕連濕濕碎都講唔上。所以明顯係同錢銀無關,擺明就係剃你眼眉,因為條氣好唔順吖嘛!因為Edison喺2003年創立嘅潮牌CLOT,
之所以能夠火速企穩,除咗佢自身係「潮神」之外。最重要嘅原因,就係佢一開始選擇咗同Nike合作,連續推出一系列波鞋,成為潮人必搶嘅最潮之物,風頭一時無兩。

咁做生意當然就係要食住個勢㗎啦,之後雙方一合作就係17年,直到2023年宣佈「分手」。而睇翻呢17年嚟,Nike都算唔話得,
期間連Edison「無限期退出娛樂圈事件」都完全唔care,照樣繼續同佢合作。所以就算如何話Nike在商言商都好,

事實就係人哋始終喺你最困難嘅時期不離不棄——喺你冇得返娛樂圈呢份工嘅時候,助你成為「潮流教父」一把,同時亦間接幫咗CLOT愈做愈大。
點知「養大」之後就真係粵諺有云:有毛有翼識飛啦。合作結束都唔緊要,你唔好一個屈尾十、過都唔過冷河,即刻就同我嘅「死對頭」搞埋一齊先得㗎。

話說事件的「因由」,在2023年,同Nike拜拜之後,Edison就即刻宣佈同Adidas成為全球合作夥伴關係。正所謂你做初一,我做十五,你明剃我眼眉,我何嘗唔可以照辦煮碗呢。
所以睇翻Nike索償「雞碎咁多」嘅99萬港紙,同長達87頁嘅訴狀之間嘅反差。好明顯呢啖怨氣,人哋真係吞唔落。而被Nike控告又上晒國際新聞之後,

Edison日前亦都有出po,不過只有四個字母:「WORD!?!?」(認真!?!?)至於配圖,當然就係佢同「新歡」Adidas嘅聯名波鞋一對(上圖:陳冠希IG截圖),非常挑機。
其實大部分運動品牌都會「文化收編」各路潮人KOL,拍住上一齊搵真銀。不過部分潮人當然就唔當呢啲係收編、黐金糠啦,因為佢哋始終認為本人就係品牌,所以美其名曰「品牌聯乘」。

雖然叫咩名堂都無關緊要,不過有啲嘢始終有分莊閒、主次、甲方乙方。就算真係無分大細都好,有時「食相」都可以靚仔啲,
過檔對家亦都一樣。冇理由前度「屍骨未寒」,就迫不及待、大張旗鼓同新歡走去巴黎行catwalk㗎。咁當然啦,如果真係咁識撈,

嗰個就唔係陳冠希,而係謝霆鋒㗎喇。